Q: 很多人問我為什麼千里迢迢舉家回台灣生產
(大家都是從台灣花大筆鈔票跑來美國生 連我在LA產檢的婦產科醫生都覺得我很奇怪)
A: 因為這樣才是愛台丸阿~鄉親阿~~
其實原因是
1. 我跟老魚形單影隻雙(2人以上要用複數) 住在美國,我們的家人都在台灣,回台灣生產的話,家人不用都跑來--也不可能都跑來
除了有幫手可以幫我們照顧新生兒 產婦我可以好好坐月子, 大家也都有機會看到出生的baby
2. 在美國出生的人才能競選美國總統,但是,自古祖傳有訓,政治是條不歸路,不准! (那我們當第一夫人就好...做白日夢的媽媽)
3. 自從來美國,我跟老魚回台灣都是來匆匆去匆匆,沒有可以跟家人相處那麼久的時間
此時回台灣住他幾個月,真是蒙拉阿兼洗褲,可以跟家人多相處阿 (我們都是好孩子哈哈)
4. 老魚是公民,所以回台灣還是可以幫baby辦理美國護照+台灣護照 (這位媽媽你終於說出實話了吧)
隨著小小魚即將出生 我們又將面臨幫她辦理兩本護照的問題
回想起兩年前 安安在台灣出生 為了入境美國要在台灣AIT幫她辦老鷹護照 還有以後回台方便要辦台灣護照
差一點梁安安小朋友變成人球 兩本護照都辦不出來
說來話長...
先說老鷹護照吧
相關AIT海外領事出生證明 及 16歲以下孩童申請護照 請參照以上兩個連結 高雄AIT與台北AIT都受理
安安出生的時候,我還是H1工作簽證轉綠卡中 老魚也才拿到美國公民大概2年半 (申請公民之前,綠卡身分要住滿美國5年)
如果父或母當中只有一方是美國公民,則必需提示在小孩出生前確實在美國有住滿五年的證明,其中的兩年需在十四歲以後。五年的時間不需連續。
AIT網頁上是這樣說的:
父親或母親實際居住在美國的證明 : 如果父母當中只有一方為美國公民,需出示小孩出生前實際在美國本土居住滿五年的證明。其中兩年需於十四歲以後。
*** 每一個申請案皆依個案處理,您也許被要求出示下列文件: (我們當時就是被也許兩個字呼龍了,這根本要改成"一定")
- 在美國的居住時間不需連貫。
- 保留美國的住家(如 : 擁有美國的房地產,選舉證明,付稅證明)不足構成證明。
- 證明文件也許包括 : 學校或雇用紀錄、工作所得報稅證明、社會安全局的敘述證明、有出入境紀錄的過期護照、台灣移民署出入境紀錄。
雖然說可以出示出入境紀錄,但是我們出示老魚美國護照跟台灣護照上的章戳卻被拒絕
原因是,出入美國跟加拿大或是跟墨西哥的邊界,常常是只要在檢查哨出示護照,並不需要蓋章的,所以護照上的紀錄,不足以正明你是否在某段時間內確實有住在美國
老魚在結婚之前,還在念研究所的時候並沒有工作 哪來的所得報稅紀錄 之後幫安安的爺爺工作也是"no payroll"
當學生的時候 住的是分租House的一個套房水電都包 (真是勤儉持家) 每個月繳房租給房東 這也不會有租屋房契或是水電帳單
銀行存款單,AIT又不認帳 因為就連外國遊客也可以在美國的銀行開戶 不算居住證明
可是, 綠卡變公民,明明就是要住滿五年才能申請阿 既然老魚都是公民了,表示已經之前住過了阿...
AIT官員說,好吧,那公民之前的綠卡算你有住2年半(還真謝謝您歐) ,再去生出公民之後兩年半的居住證明給AIT 沒有IRS報稅紀錄, 成績單也ok
只好請老魚在LA的同學,回學校幫他申請成績單 這一等,郵件往返又是兩個禮拜過去了
第一次辦理,父母跟小孩都要一起出席(美國有反父母一方綁架法) ,第二次就可以一人去補繳文件
於是老魚單槍匹馬又去了AIT...這次官員又換了一個說法,反反覆覆的刁難這個刁難那個 也懶得去寄他囉唆什麼..
還好最後,還是批了梁安安同學的老鷹護照
這次梁媽媽仍然不是美國公民只是綠卡,所以老魚還是得出示五年的美國生活紀錄
這次我們準備了老魚兩年的成績單 三年的夫妻合併報稅紀錄(一定要申請IRS Transcript,請不要用自己TurboTax軟體印出來的或是會計師印出來的)
我看你AIT再怎麼找我們麻煩拉!哼!
跟我們個案類似的爸媽們 除了這個5年生活證明需要注意一下
其他還有一些要準備的文件,也要備齊歐 然後台北高雄的AIT都可以網路預約時間
再來說台灣護照
好像現在戶政事務所 新生兒出生登記,也是要父母雙方同時到場
因為某些原因 (看官不要問太多) 老魚無法親自到場
所以 一開始安安無法取的出生證明, 更甭說是拿台灣護照了
後來還好安安的奶奶用了一些方法,所以才順利在戶政事務所辦理了安安的出生登記 也幫她申請了台灣護照
這一切真是大費周章 搞得大家心驚肉跳 怕安安無法跟我們回美國 或是在台灣變成沒有戶口的小孩
還好一切最後都辦好了
所以這次我們特別在回台灣前 就把東西都準備好了
請爺爺奶奶阿公阿媽們放心囉
尤其是安安有甲狀腺抗進的阿公,阿公你真的操環太多了....不要緊張拉,人生海海阿.....
好歹我也是當媽了,雖然父母眼裡小孩永遠長不大 科科

AIT真的很龜毛呀 其實那些老外官員都還好 機車的都是台灣人...
去台北AIT 2F的公民科,其實老外官員一樣機車 而且還看到白人刁難白人的畫面...何必...
Hello, 看到你的文章,讓有類似情形的我嚇到了... 我在美國住的4年多,幾乎都是在拿公民之前住的,唯一有的佐證也只是護照而已,而且我還住德州,被他們懷疑去墨西哥的可能性更大(我根本沒去過啊> <)... 另外剩下的時間,是更早之前辦觀光簽證到美國玩的幾個禮拜,我連當時的護照都不見了,幾乎快20年前了吧... 請問一下,以我的情形,在台灣辦的出入境紀錄可以當作證明嗎?可是那出入境證明好像只有寫出入境日期,並沒有寫國家,以AIT那麼機車的個性,這樣好像也很危險... 另外還有什麼比較有力的佐證文件,可以推薦我一下嗎? 謝謝啊^^...
Hi Dav 基本上他們連自己國家的護照紀錄都不承認了 我想要他們認同你的出入境證明可能會有點困難. 公民的申請條件是綠卡拿滿5年 在美國住滿兩年半就可申請 所以ait只會將你的公民算成兩年半 如果你完全沒有上班的紀錄 還是任何有公家機關的證明 我建議你直接去找律師幫小朋友辦綠卡可能會少受一點氣 並且早一點將小朋友帶回美國
Hello, 我居住的五年,其中大部分的四年多都是在拿到綠卡後以及變成公民前,這段期間我也幾乎都有在唸書或是在工作,看完您的文章後,我也把成績單以及工作證明都準備好了,所以我想說這樣還只算我待兩年半,實在不合理,更何況我從沒去過墨西哥或加拿大。 我現在比較危險的是,我五年天數是非常"剛好"的,所以要是我之前拿觀光簽證來玩的紀錄不被承認,就麻煩了。像我之前所說,我護照已經掉了,手邊只有沒寫去哪一國的出入境紀錄,不過所幸我找到我爸當年的護照,上面的章也跟我所申請的出入境紀錄符合,而我也有當年去玩的照片,以邏輯來說,這應該是沒問題,不過看了你的文章,讓我對於AIT這機車的審核方式,可能要重新評估一下我的狀況。 以我目前的情況來說,我是打算長居台灣了,所以並沒有要把小朋友帶回美國的打算,也因此我才希望幫小孩拿到公民,不用像我一樣作移民監。目前我的小孩還沒出生,所以假使要補這五年,我都還有機會再飛回美國,不過當然也希望這情形不要發生就是了。也不知道您對我現在的情形還有什麼建議呢? 對了,我想再請問一下,假使我在辦小孩之前,可以先去AIT確認一下我的天數符不符合他們的規定嗎?想說早一點知道,也可以早一點準備補救方法。 最後,還是謝謝您的經驗分享^^
如果有紀錄的話 那就不是用公民記錄來申請阿 就用成績單與工作證明來申請就好了 但是要注意 他是算你從"現在申請"到過去的5年歐 AIT是不會幫你做確認動做的 = =" 隨然他們有的是美國時間 一但交表就是進入正式申請的過程了
我也是希望生產時有娘家的人陪在身旁,所以也考慮回台灣生產, 我剛拿到綠卡一年,我老公則是拿到美國公民十年了, 請問一下,如果是"畢業證書"的話,是否可以證明我老公在美國也住滿五年呢? 還有,回台灣生產的話,對於小孩回美後續的醫療照護有沒有什麼要特別注意的地方呢? 感謝妳的分享!
畢業證書外 最好要有每學期的成績單 才能證明在學校幾年 還有就是IRS每年的tax transcript..要跟IRS申請 我大概都是baby出生2個月左右回美 飛機上大概就是起降的時候 讓她喝水 幫助舒緩氣壓造成的耳朵不舒服 其他照顧 就跟小兒科醫生配合 照時間接種預防針囉 Good Luck~
你好: 看到您的文章 很感謝您分享自己的經驗 我老婆準備在台灣生產 將來要為小孩辦海外領是出生證明 也已經準備了成績單和繳稅單來證明在美國住滿5年 現在碰到一個疑問 我是台灣人 我老婆是雙重國籍 我們的結婚證書是在台灣登記的 所以結婚證書上我們兩個國籍是台灣人 這樣可以申請嗎? AIT會不會不承認我們的婚姻關係 另外小孩的出生證明是要拿去給人翻譯與公證嗎? 不知道您可以幫忙解惑嗎? 感謝!!!
你好, 我也是剛通過結婚拿到綠卡,現在剛懷孕,想回台灣生小孩,原因也是家人都在台灣,而且回台灣有人幫忙做月子,雖然我老公會回台灣接我們一起回美國,但不知道你回美國的時候過海關有沒有問題呢? 還有不知道再申請護照方面還要注意一些什麼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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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喔.. 我也正在幫兩個小孩辦美國護照...是否可以請教您一些問題呢?? 謝謝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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